山西:打造更具竞争力的绿电园区!
8月2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十五五”开发区发展规划》。文件提出,做大做强产业链企业。聚焦特钢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光伏、铝镁精深加工等省级重点产业链,招引核心竞争力强的产业链企业。鼓励产业链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加强上市辅导服务,鼓励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扩量提质中小企业。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行动,到2030年,全省开发区“四上”企业力争突破1万家。组织开发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
8月2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十五五”开发区发展规划》。文件提出,做大做强产业链企业。聚焦特钢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光伏、铝镁精深加工等省级重点产业链,招引核心竞争力强的产业链企业。鼓励产业链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加强上市辅导服务,鼓励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扩量提质中小企业。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行动,到2030年,全省开发区“四上”企业力争突破1万家。组织开发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资质,到2030年,全省开发区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力争新增400家。
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水平。推进开发区与周边区域交通骨干网络连接,完善水、电、气、热及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危废处置等设施。有序推进开发区老旧管线改造、电网升级和屋顶光伏建设,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构建开发区绿色制造体系。引导开发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等绿色平台,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进零碳园区和工厂建设,高标准建设大同经开区、阳泉高新区国家级零碳园区,推动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场景应用。鼓励开发区发展循环经济。到2030年,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零碳园区,推动长治高新区完成国家碳达峰试点任务。
同时还指出,打造更具竞争力的绿电园区。围绕绿色化工、绿色装备制造、绿色新材料、绿色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电子信息等方向,推进原平、晋城、绛县、岚县、侯马、大同、兴县、朔州经开区以及长治高新区等绿电园区建设,强化产业承载和应用示范能力。推动绿电园区重点承载出口导向型先进制造业,拓展“绿电+产业”“绿电+碳足迹”“绿电+交易”“绿电+认证”“绿电+金融”等场景。加强绿电绿证、碳足迹国际合作和规则标准互认。鼓励重点产业、外贸企业等使用绿电资源。
原文如下: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五五”开发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晋政发〔2026〕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十五五”开发区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十五五”开发区发展规划
为更好发挥开发区全省经济建设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作用,根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纵深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为主题,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协同开放为动力,聚焦“四个突出、三个强化”(突出改革引领、产业转型、科技创新、开放协同,强化集约发展、绿智安全、梯次发展),将开发区建成率先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排头兵、一流营商环境的标杆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的先行区。
到2030年,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格局形成,实现产业发展实力大幅提升、创新驱动能效稳步攀升、对外开放格局纵深拓展、集约绿色发展基石不断夯实、梯次发展竞争力明显增强。

二、突出改革引领,激发开发区管理运营体制机制新活力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优化开发区管理职能。推动修正《山西省开发区条例》,推动开发区聚焦经济建设、土地集约、招商引资和改革创新,因地制宜精简或剥离社会管理职能,优化规划建设、土地供给、项目审批等协调机制。推动开发区优化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流程。
完善开发区财政管理制度。财政独立核算的开发区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纳入同级政府或设立该开发区政府的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一并单独列示,一并提请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健全开发区与行政区的投入收益分配制度。
打造“三制”改革升级版。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任期制,强化领导班子任期考核和结果应用。加大党政领导统筹推动开发区发展力度,拓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渠道。规范全员岗位聘任制及续聘管理。优化绩效工资与实绩挂钩机制,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绩效权重。
(二)打造“三化”改革创新版
推进专业化能力建设。引导开发区塑造专长产业赛道和运营能力,组建专业化招商公司和团队。市场化选聘专业化管理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常态化开展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创新市场化经营方式。纵深推进“管运分离”,创新“小管委会+大平台公司”模式,推进平台公司在园区运营、招商引资、资本运作等方面的市场化转型。鼓励开发区与专业运营公司合作运营特色产业园区,盘活存量资产、化解债务风险。
提升国际化链接能力。推动开发区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改革经验。支持开发区设立“离岸创新中心”“海外工作站”“境外招商驻点”等平台,加大外资利用和进出口力度。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推动开发区制定权责清单,将开发区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经济管理权限依法下放。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供需匹配。健全开发区监督管理体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推广数字化、智能化审批服务。深化开发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推动“承诺制”事项线上审批全覆盖;工业类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出让,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扩展。
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在全省开发区复制推广企业投资项目开工“一件事”试点经验。推动开发区建立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
(四)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推进招商引资方式变革。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指导开发区优化调整产业招商政策。积极开展“政府+链主+园区”招商,探索开展场景招商、绿电招商、数算招商、科技招商。
加强优质项目招引落地。推动开发区健全招商项目综合评价体系,强化项目谋划、招引、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服务,在招引大项目的同时培育“小而美”项目。探索招商引资项目首报首谈机制,强化招商选资意识,力戒形式主义。
(五)完善考核统筹机制
持续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与国家级开发区考核办法衔接,推动从考总量、增速向考结构优化、质量效益转变。优化调整考核指标体系,实施差异化考核评价,突出“亩均论英雄”导向。强化动态管理,实现“有进有出”。
强化发展统筹协调力度。发挥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做好统筹抓总。发展改革、工信、科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指导推动。各市参照省级管理机制强化对属地开发区指导支持。
三、突出产业转型,打造以能源为优势的新质生产力产业
(一)纵深推进能源矿产相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数智化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开发区“煤、焦、冶、电”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先进制造业。深入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打造“人工智能+采掘/煤电/煤化工”等应用场景,引培一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推动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面向“煤、焦、冶、电”等行业,从原料、技术、用能、工艺、产品等方面推动“扩绿增效”,应用推广节能低碳技术或装备,推进工艺流程更新升级。

(二)发展壮大十大新兴产业
打造新兴支柱产业。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现代能源、新能源汽车、先进材料、生物医药、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电子信息、新兴数字产业、低空经济等十大新兴产业,推动“链主”“链核”企业扩能提质,引导上下游集聚发展。支持开发区创建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实施新兴产业创新工程。加快构建基础设施、技术研发、产品迭代相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部署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及研发中试平台。加大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吸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落地。


(三)前瞻布局若干未来产业
重点布局绿色氢能、具身智能、生物制造、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推动太原市开发区发展生物制造、具身智能,吕梁市开发区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建设。依托怀柔实验室山西研究院等,建设未来产业原始创新策源地。鼓励开发区建设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力争到2030年,实现未来产业细分领域集聚发展。

(四)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
发展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业。引导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以及科技、金融、绿色低碳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开发区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依托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及大同、侯马等经开区,建设物流枢纽和仓储基地。
推进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鼓励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城经开区等制造业集聚区发展个性化定制、供应链管理等新模式。引导制造业企业提供工业设计、设备运维、检验检测等服务。鼓励服务业企业向制造环节拓展。到2027年,在开发区开展一批“两业融合”试点。
四、突出科技创新,提升开发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能级
(一)激发研发创新主体策源能力
建设新型研发创新平台。推动开发区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创新平台,争取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清华大学山西清洁能源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基础研究及成果转化。到2030年,全省开发区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力争达到800家。
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鼓励企业围绕特钢、碳基新材料、智能煤机装备等行业技术难题向科研院所“张榜”。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联盟等协同组织。支持大型企业建设开放创新中心,开放产业链供应链。
(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水平
创新转化体制机制。鼓励开发区探索“拨投结合、先投后股、以投代补”“先使用后付费”等新型支持方式。探索“企业找技术、成果找市场”双向对接机制。全面落实我省“三项改革”试点政策。
完善转化平台和服务体系。支持开发区围绕能源转型、制造升级、前沿科技等建设专业化小试、中试平台(基地)。提质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争创工信部标准级和卓越级孵化器。鼓励开发区引育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
(三)构建良好科技创新生态圈
强化金融资本支撑。统筹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政府投资基金,引进天使投资、风险投资。鼓励银行探索科技信贷、投贷联动,拓展绿色金融产品。推广长治高新区、阳泉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经验。
优化创新发展环境。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开发区布局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代理及运营等公共服务平台。
(四)强化创新人才智力支撑
创新人才引育服务。支持开发区探索“按薪定才”试点,完善人才激励评价体系。允许开发区设置一定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引导开发区灵活采用顾问指导、挂职兼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退休返聘等柔性方式引才用才。
强化创新人才集聚。支持开发区依托三晋英才计划集聚科技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允许开发区引进省内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推进开发区“双元制”教育和人才实训基地建设。
(五)积极引育创新企业主体
做大做强产业链企业。聚焦特钢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光伏、铝镁精深加工等省级重点产业链,招引核心竞争力强的产业链企业。鼓励产业链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加强上市辅导服务,鼓励企业发行债券融资。
扩量提质中小企业。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行动,到2030年,全省开发区“四上”企业力争突破1万家。组织开发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资质,到2030年,全省开发区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力争新增400家。